市工商局南海分局述职述廉工作新举措
发布时间:2008.07.10

  

  

  

  市工商局南海分局述职述廉工作新举措

  

     领导干部每年都要按规定进行述职述廉工作,市工商局南海分局今年述职述廉工作重在“实、全、活、新、改”五个字,创以新的举措。

  为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南海分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贯彻落实。述职述廉前专门组织纪检组长,监察部门负责人以及试点分局桂城分局的分局长到顺德区局大良分局观摩学习基层述职述廉大会,现场取经,探索经验,增强认知和了解,《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实施方案》,健全以区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广祥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海虹、何根、杜国雄、卢锡汉任副组长的领机构,为开展好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该局精心酝酿,确定工作基础比较扎实、执法环境比较好、实施条件基本具备的桂城分局为试点单位,实行试点先行、经验引路。于20071228日,桂城分局顺利召开了分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大会,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其他7个分局的分局长到现场观摩,实地取经。该局又马上套开了全区工商系统基层述职述廉工作会议,及时推广经验,及时部署基层述职述廉工作。

  在试点引路下,该局各分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组织落实,积极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的内容,强化活动的效果,做到规定动作求规范,自选动作创特色,重点突出“实、全、活、新、改”五个字:一是在“实”字上下功夫。在述职述廉活动中,各分局措施有力、分工明确、布置合理,实行“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员直接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纪检组长、副局长严海虹和监察室不厌其烦,深入基层,每个分局多次现场跟踪指导,及时检查,及时总结,务求基层述职述廉会议有条不紊、顺利召开,务求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聘请义务监督员座谈交流会、公示述职述廉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征言纳谏的方式和对象以及“阳光”监督等各项具体工作的操作和做法的工作中,监察室作出了实质性的、面对面的直接指导。二是在“全”字上做文章。在确定参评代表名单时,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把握好原则,先确定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的监管服务对象参评名单,和被邀请的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村(居)民委员会代表、社会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名单,报监察室审核和备案,通过后再发邀请函,确保评议代表全面性、广泛性和客观性。三是在“新”字上寻思路。为确保述职述廉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新成效,我局按照上级局的规定和要求,采取基层执法人员述职述廉与向社会征求意见相结合、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与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述职述廉活动。此举充分发挥了群众的监督作用,使监督从背靠背转变到面对面。活动中,全系统共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104名,发出《征求意见表》867份,收回803份,回收率达92.6%;共邀请参评代表498人参加评议,征求到意见建议归纳为8条。评议代表对分局基层执法人员述职述廉的评价较高,各分局平均总分为96.58分。此次活动,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监管服务对象的普遍称赞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成效。四是在“活”字上找落脚点。我局把基层述职述廉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述职述廉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述职述廉活动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一起统筹、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两手抓、两手都不误,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五是在“改”字上求实效。按方案要求,监察室对投票进行收集、归纳、计票,结合座谈征求的意见建议,综合写出评议报告,向分局反馈,要求针对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间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突出实效,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监察室和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反馈,确保解决存在问题落到实处,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

  开展基层分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有效促进工商工作和工商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一线工商执法人员行为,基层分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服务态度更热情、细致,工作更高效、便民,工商干部在人们心目中形象进一步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个别干部思想认识不足;宣传报道力度不够大;材料整理不够细致;选代表的范围和比例把握不够好等。该局将下大决心,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克服不足,使述职述廉工作不断深化,继续规范述职述廉程序,不断完善述职述廉实施方案,按照总局周伯华局长所说:“把述职述廉定位为一种工作制度,而不是单项的廉政制度”,不断健全述职述廉制度,进而达到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职能到位、树立廉洁从政良好工商形象的目的。

  

供稿单位:佛山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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