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握公平之剑 忠诚守护正义
发布时间:2006.03.31

 

紧握公平之剑  忠诚守护正义

    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检察官,可近六年来,独立承办公诉案件406宗、647人,无一错案,无一超期羁押,有罪判决率和结案率均达100%

   在昨日省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第六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不久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一等功的潘媚再次受到表彰。据悉,她是我市检察系统近10年来首位获得最高检个人一等功荣誉的检察官。
  
忘我工作:为办案不休婚假
  “为了工作我时常忽略个人事情,但幸好家人都理解、支持。”当说起自己在婚礼上作出的那个决定,潘媚至今仍感到内疚。
  2001年4月,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展开,原石湾区检察院受理的刑事案件大幅上升,办案工作十分繁忙。已开始筹备婚礼的潘媚顾不上花前月下的浪漫,全力扑在办案工作上。
  在办理曹某松等盗窃案时,她从户籍资料中发现曹是在逃人员,但案卷材料并无反映,有关部门对其曾在北京实施抢劫、强奸的事实亦无开展侦查,起诉意见书也只字未提。为彻查此案,潘媚无暇顾及尚在装修中的房子和正在筹备的婚礼,一心扑在调查取证上。
  经过不懈努力,在专案组和北京市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终于取得充分确凿证据,使一直负隅顽抗的曹某松无法抵赖,供认出4年前的犯罪事实,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
  2001年国庆长假,潘媚匆匆赶回梅州老家筹备婚礼。潘媚的公公婆婆想借此机会好好地宴请一下亲朋好友,拜访一下亲戚。然而,仍惦记着手中案件的潘媚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10月6日完婚,中午宴请亲朋,下午回佛山。果然在婚礼的当天她就乘汽车一路颠簸赶回佛山。
  
守护正义:徒步湘西20里山路寻证据
  作为一名检察官,潘媚谨慎办理每起案件,始终坚持公平正义,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纵一个罪犯。
  2005年1月,潘媚被调到市检察院工作,任助理检察员。11月,她接手杨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案件材料中有多名证人指证案发时间杨已经回老家,其根本无作案时间。为查清此情况,她向主管检察长汇报案情后,即会同民警坐了近20个小时的火车赶到湖南某市,随后又转乘汽车一路颠簸赶到该市的一个偏远县。11月的湘西山区已是寒意逼人,连日的阴雨天更令山路泥泞不堪,车辆根本无法行驶。当地民警建议让多名证人到县城接受调查,但为尽快取得第一手材料,更为防止证人之间串证,潘媚坚持亲自前往证人家中。她在民警的陪同下,星夜徒步20里山路赶到目的地--一个既无手机信号、也无任何交通工具可通行的偏远山村,分别对杨某某的
女友、邻居、小学老师、林业站长等7人进行询问。他们均非常肯定杨在案发时间前几天已经回家。
  最后,检察机关对杨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杨某某被释放时,泪流满面地说:"感谢检察官,我一直相信会有这一天的。谢谢你们还我清白!"杨某的肺腑之言让潘媚感动和欣慰。
  
承办大案:艰难取证破解"零口供"难点
  2005年1月初,潘媚接到中纪委、高检院督办的"806"系列案中一宗案件的公诉任务。该案涉案金额16亿多元,且涉及多方面的房产审批及金融专业知识。潘媚办案中遇到最大的难点是"零口供",犯罪嫌疑人始终不交待罪行,对所有指控均一概否认。
  潘媚说,面对大量书证被烧毁的困难,办案时,自己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但有百分之百的信心。起诉前,潘媚为了取得充分、确凿的证据,整理了全部的收款单据,逐一对经手人进行调查、询问,先后前往揭阳、潮州、澳门等地调查核实证据,去澳门时是早上出发当日赶回佛山。经过调查取证,顺利取得充分确凿的证据,并拟好"三纲一书",对庭上可能发生的情况做了完备的预测。最终,一审法院以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罪并罚,判处该案被告人死
刑,缓期两年执行。
  
关爱未成年人:耐心教育挽救失足少年
  在检察机关工作近8年,潘媚办了不少大案要案,也办过不少未成年人的案件。身为未成年与妇女犯罪案件公诉组组长的她对未成年人富有一颗同情心,她认为未成年人思想单纯、易冲动、判断是非能力较弱、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所以对未成年人犯罪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力求以教育来挽救失足的少年。
  在办理张济裕等8人故意伤害案中,她发现参与斗殴的被告人中有几名是未满16周岁的童工。在依据有关事实和法律对3名未成年人提出相对不起诉意见的同时,耐心地教育失足少年,让他们改过自新。同时向有关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不准招收童工。
  潘媚说,未成年人盲从思想严重,为预防青少年因一时糊涂走向犯罪而追悔莫及,她曾走进市三中,为2800多名学生进行主题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制宣传。

 

文章来源:《佛山日报》争当排头兵专栏(2006.03.29)  

          记者曾伟荣、崔景印  通讯员李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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